甬保监复〔2008〕129号
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宁海县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宁海县营销服务部地址的请示》(民寿浙分发〔2008〕9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宁海县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宁海县正学东路28号5楼变更为宁海县跃龙街道北斗路225号保华大厦4层;
二、营业场所变更后不得在原地址经营保险业务;
三、你公司应持此批复到我局换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办理公告手续。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 寿险公司 营业场所 变更 批复
抄送: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
宁波保监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