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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保监局关于4.28事故处理情况
  2008-05-09

  4.28事故发生后,青岛保监局高度重视,督促并协同各家保险分公司认真做好各项理赔服务工作,截至5月8日的汇总数据显示,此次事故中共有98名青岛籍人员受伤(含死亡),其中,有25人购买过某种类型的商业保险,涉及9家保险公司,其中寿险6家,包括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寿险、太平寿险、恒安标准人寿和长城人寿六家青岛分公司;产险3家,包括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渤海保险三家青岛分公司。第一笔理赔款30168.26元已由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于4月29日赔付完毕,此笔赔款也成为此次事故中全国第一笔保险赔款。

  另外,在购买过保险的25名青岛籍伤亡人员中,死亡6人,受伤21人。单笔最高保额为24万元。据初步估计青岛各保险分公司预赔付总金额约为124.23万元。其中6位死亡人员的理赔款,共计25.43万元,已全部赔付到位;21位受伤人员共计98.8万元的估赔金额也有部分已赔付到位,其他定损理赔工作也正在紧张的进行中。恒安标准人寿在看望受伤客户时还送上了2000元的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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