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监局要求辖区内各保险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一是建立领导包案制度。要求对每个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都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包案”,即包督办、包调处、包办结、包答复、包回访、包无重复上访。二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对于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和保险监管机关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够明确的信访投诉问题,由主要负责人以召开会议的形式广泛讨论,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处理意见。三是实行首问负责制。被问到的第一个人不管是做什么工作的,都要给予信访投诉者必要的答复或引导,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有关部门。四是加强信访投诉专门联系人制度。联系人负责保监局交办、转办的信访投诉件,及时上报季度信访工作总结。五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重大信访事项报告制度。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要及时向保监局请示汇报,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件升级。六是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副总包案,部门领导对信访案件跟踪督办,具体承办人员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负责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