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监复[2008]59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李沧支公司职场变更的请示》(平保产青分发[2008]36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公司所属李沧支公司由原址迁至青岛市书院路129-9号。机构迁址后,不得在原址以任何形式继续保留业务,你公司应做好迁址的宣传工作。同时换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此复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