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监复[2008]130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院上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寿青分发[2008]8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院上营销服务部开业。
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地址:青岛莱西市院上镇。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公司授权,从事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等险种的查勘理赔。
四、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经营区域由总公司授权决定。
你公司应持此批复及总公司对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经营区域和业务经营范围授权书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
此复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