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监复[2008]55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肖晗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国寿人险干[2008]61号)收悉。依据《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经审查,核准肖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此复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