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监复[2008]126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崔召等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青字[2008]第069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以下机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崔召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夏格庄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泊里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楼子疃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红石崖营销服务部。
二、核定上述机构的营业地址为:平度市崔召镇驻地(综合服务楼1楼),莱西市夏格庄镇青烟路88号,胶南市泊里镇广源城网点楼西14#网点,即墨市通济办事处仇家村商业网点房A区二层23号,青岛市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驻地(王黄路南侧、郝家村北)。
三、核准上述机构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你公司应持此批复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OO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