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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范强降水大风天气的紧急通知
  2008-04-08

青政办发明电〔2008〕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气象台和市气象局预报,受江淮气旋和冷空气的共同影响,今天夜间到明天我市将有中雨天气过程,局部地区有大雨。南风转北风市区5—6级,阵风8级,海上7—8级,阵风9级。受此影响,山东半岛南部沿岸将有60—80cm的增水,青岛岸段将出现接近或达到警戒潮位的高潮位,沿岸将伴有3.5米左右的大浪。为进一步做好此次强降水大风天气应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降水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此次降雨过程强度较大,可能引发洪涝等灾害。国务院领导对此非常重视,4月7日,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做好防范工作。省政府领导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高度重视这次强降水大风天气给生产和生活带来的影响,及时了解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出现大的事故。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监测预警、信息通报,根据灾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对堤防、水库等各类工程的巡查,积极安排落实抢险物资和队伍,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抢护,确保防洪安全。要高度重视城市等人口密集地区的排水排涝。二是防止由于强降水引发的次生灾害,特别是做好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对滑坡区的监测、预警,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三是工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淹井等事故,可能降大雨地区的露天工矿企业要“停产歇人”。四是及时通知安排在有关海域作业单位和过往船只做好防范工作,组织有关船只进港避风和滩涂养殖人员及时上岸。五是铁路、民航、公路等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确保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气象部门要加强分析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做好强降水大风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特别要做好中短期、精细化预报。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息、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通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人民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做好应急避险。

  四、切实安排好值班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应急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雨情风情灾情,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灾情,要及时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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