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监办发[2008]13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应收保费管理工作,推动保险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降低车险经营风险,经研究决定在我市推行车险“见费出单”管理办法。为统一思想认识、部署筹备工作,定于2008年9月5日召开车险“见费出单”筹备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青岛保监局2810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公司分管车险的副总经理、保险行业协会分管车险的副秘书长。
四、会议内容
1、介绍青岛市实行车险“见费出单”的总体工作思路;
2、成立青岛市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3、讨论筹备工作时间进度表;
4、下发“见费出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5、布置各公司的筹备工作要求。
请参会单位于9月4日中午12点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青岛保监局。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夏克清
联系电话:85796823
传真电话:85799122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