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保监许可字〔2008〕192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昌平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永京字[2008]00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昌平营销服务部。
二、该营销服务部的经营区域为北京市行政辖区。
三、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和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四、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16号豪恒大厦4层。
五、同意郝为担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昌平营销服务部负责人。
六、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及《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后,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该营销服务部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二OO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