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制定《济南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决定自5月11日起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车物损失2000元以下、基本事实清楚、责任无争议的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按照快速处理程序办理。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市区设立两处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各保险公司派驻理赔人员,公安交警部门派驻民警,设立事故处理窗口,协助保险公司办理相关理赔事宜。对符合条件而不撤离现场的,交警部门将予以最高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