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保监复[2008]296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谢清民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泰康鲁发[2008]第034号)收悉。依据《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经审查,核准谢清民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文件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对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并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