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保监复[2008]716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日照中心支公司山河营销服务部的请示》(鲁太保产[2008]11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日照中心支公司山河营销服务部。
二、核定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日照市潮石路河山镇以北5公里处。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收取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二)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三)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四)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四、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经营区域为日照市行政辖区。
你公司应持此批复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