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保监复[2008]732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桓台县起凤营销服务部等7家机构设立的请示》(泰康鲁发[2008]第143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淄博中心支公司桓台县起凤营销服务部、临淄区凤凰营销服务部、沂源县悦庄营销服务部、博山区池上营销服务部、张店区沣水营销服务部、淄川区岭子营销服务部、张店区四宝山营销服务部。
二、核定上述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
淄博中心支公司桓台县起凤营销服务部:淄博市桓台县起凤镇鱼龙一村中心2组3号
淄博中心支公司临淄区凤凰营销服务部: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镇工商所对面
淄博中心支公司沂源县悦庄营销服务部:淄博市沂源县悦庄镇第一中学对面
淄博中心支公司博山区池上营销服务部: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东池村池上商场
淄博中心支公司张店区沣水营销服务部: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镇政府南
淄博中心支公司淄川区岭子营销服务部: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中心路1号
淄博中心支公司张店区四宝山营销服务部:淄博市张店区四宝山镇宝山路51号
三、核准上述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投保单等单证及保险费;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四、上述营销服务部的业务经营区域由你总公司授权决定。
你公司应持此批复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
此复
二OO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