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为促进我省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开展,制止个别公司或地区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进展缓慢、工作滞后等现象,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山西保监局将对全省保险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抽查,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作好准备。
一、抽查范围
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重点是地市分支机构。
二、抽查内容及方式
(一)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举报、案件查处等工作的制度建设情况;
(二)各单位对商业贿赂案件和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对部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故意瞒报的公司,按规定进行重点检查;
(四)此次抽查将采用听汇报、座谈、个别谈话、检查相关资料、暗访等方式进行。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小结,并形成正式文字材料;
(二)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要及时“补课”;
(三)各单位要对当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部门的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