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保监寿〔2008〕39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河津、永济营销服务部及临汾中心支公司襄汾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寿晋发〔2008〕第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河津营销服务部等3家机构(详见附件)。
二、上述3家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三、营销服务部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
核准设立营销服务部明细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