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号
钟国英:
经我局查实,你在永安财产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任财务部负责人期间,具有保险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已于2008年 2月2日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保监罚[2008] 2号。因与你无法联系,请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席人:周丽容
联系电话:0755-82111690
特此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