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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08中国(深圳)国际金融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8-10-07

 深保监发〔2008〕122号

  市各保险机构,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深圳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保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贸促会、深圳国际商会联合承办的“2008中国(深圳)国际金融博览会”将于2008年11月21日-23日在深圳会展中心隆重举行。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工作

  (一)请各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积极参展,积极组织参加“金融创新产品推介会”。

  (二)请各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图片展”,并向组委会提供相关图片及文字资料。

  (三)请各保险机构自行联系报名参展事宜,有关详细事项可登录“2008金博会”网站http://www.szife.com了解。

  二、宣传推广

  (一)请各公司在营业网站加挂“金博会”链接和浮标,在经营网点张贴“2008金博会”宣传海报。

  (二)请各公司向中高端客户重点推介“金博会”门票和推介会宣传资料(资料由组委会提供)。

  三、其他

  (一)各保险机构应指定参展工作联系人,并及时与金博会组委会和我局沟通信息。

  (二)2008金博会组委会联系方式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金博会组委会保险项目组有关工作人员名单.xls   

                                             二○○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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