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保监复〔2008〕218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2008年第三次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平保产川分发[2008]46号)收悉。经我局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成都车来车往汽车服务中心等10家机构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一)。
二、核准凉山州天菩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增险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二)。
三、你公司应告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保险许可证公告事项,并按要求缴纳保险业务监管费。
四、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核准的险种范围签订代理合同,严格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执业管理”的有关内容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人和保险代理业务的管理。
此复。
附件:1、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2、代理险种变更审核通过清单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