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攀枝花市保险行业协会、凉山州保险行业协会:
8月30日16时30分,在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和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交界发生6.1级地震。为认真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保险机构、行业协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急动员起来,督促当地分支机构成立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工,明确人员,进行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控灾情发展。
二、各保险机构、行业协会要把防灾减损和抗灾救灾工作摆在当前的首要位置,组织人员赶赴受灾现场参与抗震救灾。同时要认真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防止损失扩大。
三、各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要重点关注受灾地区,在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全力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的地市级支公司做好理赔工作。按照“5.12”大地震已确定的理赔原则和规定,各保险机构要想投保人之所想,急投保人之所急,尽快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建立快速理赔通道,加快查勘定损速度。尽快帮助受灾企业和灾民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大灾中的经济补偿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
四、各保险机构、行业协会要注重自身的风险防范。在开展自救、理赔业务时,应强化单证和数据资料的管理,同时注意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要充分发扬艰苦奋斗、顾全大局的奉献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加当地抗震救灾工作,进一步树立保险业的良好形象。
五、各保险机构、行业协会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上级机构和四川保监局上报地震有关情况。
(一)报送内容:1、本次地震及本单位参与抗震救灾的基本情况,2、保险业自身受损情况,3、承保标的受损和客户伤亡情况,4、查勘理赔情况。
(二)报送格式:报送内容1以文字材料格式报送;报送内容2按照川保监发〔2008〕100号文件的表格报送;报送内容3、4按照川保监发〔2008〕108号文件的表格报送。
(三)报送方式: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送。传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送时间:请于2008年9月1日15:00前完成第一次信息报送。从9月4日起,每周四15:00前将报送内容2、3、4的表格向我局报送。
联系人:周虎联系电话:028-86255208
传真:028-86246760邮箱:hu_zhou@circ.gov.cn
二○○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