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保监复〔2008〕386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大地保险南充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大地财保川发〔2008〕189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筹)开业。
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的业务经营区域在四川省辖区内由省分公司按规定确定。
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由总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南充市顺庆区和平西路8号。
五、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由我局颁发,请按照《四川保监局关于贯彻〈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川保监发〔2007〕179号)的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六、请持此批复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当地办理工商注册。
七、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