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保监发[2007]108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近日,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