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保监发[2008]17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市各保险中介机构、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
现将蔡卫国局长在天津市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天津保险工作新局面》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开创天津保险工作新局面
蔡卫国
2008年2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十六大以来的保险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明确2008年工作任务和有关要求。刚才,振达同志传达了全保会的主要精神。一会儿,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津渡同志还要做重要讲话。下面,我结合天津保险业实际,讲三点意见。
一、2007年天津保险业情况和十六大以来保险工作回顾
2007年是天津保险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也是保险业发展形势最好的一年,行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社会影响日益扩大。
(一)保险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51亿元,同比增长43.5%,增速位居全国第一。其中,寿险实现保费收入103亿元,同比增长51.4%;财产险实现保费收入35亿元,同比增长33.1%。保险业总资产达353亿元,同比增长15.8%;全年新增保险分公司7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增至88家,各级、各类保险机构达514家。
(二)保险改革创新稳步推进。中国保监会与天津市政府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使天津滨海新区成为全国首个由保监会和地方政府共同建设的保险改革创新试验区,为保险业重大改革创新措施在我市先行先试争取了难得的政策机遇;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发展责任保险 完善我市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的意见》,全面推动11个责任险种发展,这从全国来看是第一次,创新了推动责任保险业务发展的模式。
(三)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显著提高。2007年,天津保险业累计承担风险总额2.01万亿元,支付各类赔款和给付41.34亿元,同比增长89.11%。责任保险业务稳步推进,保险在辅助政府管理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科技保险被选为全国首批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为支持天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添了新的力量;以能繁母猪保险为重点的农业保险业务推动扎实有效,有力支持了农业生产;出口信用保险积极服务华北地区外贸出口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有力支持了区域经济发展;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额医疗救助等逐步推开,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四)保险监管得到加强和改进。几年来,保险监管工作始终坚持通过依法审慎监管,促进保险机构合法稳健经营、健康发展的原则,在抓好引领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在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机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2007年集中对14家产寿险公司、5家专业中介机构和6家兼业代理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查处了交强险、商业车险、大型商业风险、保险企业内控、误导宣传等方面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检查情况,依法对13家保险机构实施了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行政处罚,市场行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得到提高。同时,采取措施加强对银邮类兼业代理网点监管,积极应对分红保险满期给付风险,对投资连结保险业务进行风险警示,促进各公司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市场秩序不断好转。
(五)行业自律进一步加强。保险行业协会自律、维权等能力显著增强,在组织车险自律、建设理赔信息库、加强代理人管理、开展保险业宣传和进行保险理论研究等诸多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2007年天津保险业取得的成绩,是在近年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的实践基础上取得的。五年来,天津保险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保监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走出了一条符合天津实际、又好又快发展的道路。十六大以来的五年,天津保险业发展形势最好、外部环境最优、行业地位提升最快,在四个方面上了新台阶。
发展水平上了新台阶。五年来,天津保险业务始终保持高位增长,年均增长率达18.35%,保费规模从2002年的64.97亿元上升到 150.91亿元,是五年前2002年的2.32倍。保险密度由645.07元升至1353.45元,比2002年翻了一番。保险机构数量由2002年的313家增加到514家,机构增加数量超过了以往20多年的总和。保险法人机构从无到有,光大永明、恒安标准和渤海产险三家总公司先后成立,并相继在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建立分公司28家,天津保险业辐射能力显著增强。保险业总资产从2002年的104.75亿元上升到353.08亿元,是五年前2002年的3.37倍。
服务能力上了新台阶。在发挥补偿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五年来,全行业为经济社会承担各类风险责任4.82万亿元,累计支付各项赔款与给付119.54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风险保障;在完善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保险业累计为4471万人次提供了各类人身保险保障,通过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承保大额医疗保险项目以及拓展企业年金业务等方式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家庭开始把商业保险作为解决养老和健康保障的重要手段;在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公众方面,火灾公众责任险等11个责任保险的逐步推广,责任保险覆盖面不断拓宽,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展环境上了新台阶。五年来,天津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多个支持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市领导多次就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建立保险改革试验区、积极引进和设立保险机构、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化解车贷险风险,以及发展农业保险、科技保险、企业年金等召开协调会议、做出重要指示,对保险业给予了很大重视和支持。市政府有关部门还就减轻保险营销员税负、落实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等给予了政策扶持。天津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进入了历史最好时期。
保险监管上了新台阶。五年来,天津保监局在中国保监会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天津保险业发展实际,坚持科学监管、依法监管、有效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在监管理念、监管思路、监管队伍建设以及依法监管、依法行政、提高引领发展和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确保了天津保险市场连续五年平稳健康发展,没有出现大的风险和影响稳定的事件。
同志们,天津保险业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得益于中国保监会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得益于天津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保险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天津保险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在此,我代表天津保监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深入分析保险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天津保险业发展站上了新的历史起点,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面临着极为难得的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天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保险业的发展也必须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这也是这些年来天津保险业能够实现较快发展的重要条件。“十一五”期间,天津综合经济实力将显著增强:预计2010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61000元,超过7000美元;全市财政收入达到152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将达到1.17万亿元,年均增长15%。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险需求也会进一步增强。从产业结构看,滨海新区将充分发挥对内对外开放优势,加快自主创新步伐,构筑高层次产业结构,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整体技术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投资的增长,必将产生许多新的保险需求,为保险业带来新的增长点。从消费结构看,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传统的消费观念和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人们越来越重视提高生活的品质,越来越重视加强对自身的保障,大量的潜在保险需求将变为现实需求。
第二、宏观环境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一方面,2006年国务院23号和20号文件的印发,为天津保险业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3号文件充分阐述了发展保险业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出创新发展是实现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20号文件明确提出将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这都为天津保险业创新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另一方面,中国保监会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对天津保险业改革创新的高度重视,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2007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文件精神,中国保监会和天津市政府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 把天津滨海新区确定为全国保险改革试验区。试验区的建立,为保险业依托天津滨海新区独特的发展环境,不断改革创新提供了新的动力,不仅有利于滨海新区保险市场的跨越式发展,也将有益于天津保险业在保险企业、保险业务、保险市场、保险开放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发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为全国保险改革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更好地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保险业自身具备了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十六大以来,天津保险业整体实力明显增强,是国民经济发展较快的行业之一,各类财产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产品逐渐丰富,业务结构继续向好的方向调整,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保险从业人员数量稳步增长,素质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实力、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服务能力等都发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变化。未来几年,将有更多的保险主体进入我市,现有公司的基层营业网点建设也将有新的进展,保险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保险业发展活力将进一步增强。这些都为保险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看到机遇的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尽管近年来我市保险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诚信建设薄弱,市场秩序不够规范。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的反映还比较集中,恶性竞争、违规经营等问题没有彻底根除;二是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各保险机构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与建设保险改革试验区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三是部分保险机构内控建设和基础管理比较薄弱,执行力不强,这不仅会造成经营管理风险,甚至会导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四是随着新的市场主体不断进入我市,保险人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矛盾比较突出,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亟待加强。对于上述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同志们,纵观当前天津保险业面临的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总体来看,机遇大于挑战。天津保险业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三、2008年保险工作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实现天津保险业“十一五”规划目标至关重要。按照全保会提出的“科学发展,好字优先;拓宽领域,服务大局;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统筹协调,营造环境”的指导原则,今年我市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加强和改进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好被保险人利益,推动天津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要重点抓好两大方面工作:
(一)以落实《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为契机,促进天津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中国保监会和天津市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了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并提出在保险企业、保险业务、保险市场、保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原则上均可以安排在试验区先行先试。保监会将把一些涉及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创新举措放到试验区来先行先试,市政府也将予以政策、环境等方面的支持。这就要求保险业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努力做到“三个领先”,即:坚持科学发展,促进试验区实现发展领先;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促进试验区实现创新领先;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全局,促进试验区实现服务领先。
一是推动自主创新,提升行业水平。积极争取保监会各类创新项目在试验区进行试点;支持各保险总公司充分利用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开展各类保险改革创新;继续做好包括个人养老保险产品、科技保险产品、计划生育保险等的试点工作;继续支持各保险集团公司、总公司与天津市政府深入开展战略合作;鼓励在津各保险分支机构争取总公司支持,把保险产品、服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措施引入试验区。通过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为全国保险业改革创新发展积累经验。
二是完善市场体系,增强市场活力。积极配合市政府争取养老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后援中心等总部级机构落户天津,进一步丰富天津保险法人机构主体;支持在津的保险总公司加快全国机构布局,进一步提升天津总部机构的经营实力和影响力;鼓励各级各类保险机构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设立网点,加大业务拓展力度,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新农村建设,使不同区域、不同收入的群众都能得到保险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化重组、并购以及走向全国建设网点,进一步规范发展兼业代理机构,逐步完善个人营销员管理制度,培育诚信规范的保险中介市场。
三是发展重点业务,积极服务民生。各保险机构要充分发挥保险在保障和服务民生中的功能作用,推动重点业务发展。各公司要积极利用保险手段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农村保险服务网点建设,开发农村小额保险业务,切实完善生猪保险体系建设,恢复种植业保险业务,认真总结推广保险业参与新农合试点经验,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等,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繁荣农村经济提供保险服务。各寿险公司要加强与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的联系,广泛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拓企业年金市场,在经办城镇居民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通过多种渠道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各产险公司要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责任保险进一步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健全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中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科技保险产品试点工作,为科技创新提供保险保障;进一步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服务区域对外贸易发展;加强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管理,切实做好新旧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衔接工作。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弘扬诚信文化。行业自身建设是确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要把它作为提高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全保会强调,保险业不仅要注重资本实力和市场规模等“硬指标”,更要注重培育诚信规范、合规经营的行业文化,提升保险业的“软实力”。天津保险业要从行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大计高度,充分认识诚信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要大力推进保险公益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树立行业诚信形象。要加大对保险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一批重服务、守信用的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要不断增强市场透明度,全面履行各项行业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改善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保险业安全发展
2008年,我们将继续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审慎监管,牢牢把握监管重点,注重监管方式创新,通过狠抓分公司市场行为监管、加强分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强化偿付能力监管以及支持行业协会建设等措施,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风险。各保险机构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和风险意识,在建设规范有序的市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
1、突出重点,狠抓市场行为监管。今年要继续围绕市场行为的突出问题、风险防范的重点领域以及数据信息质量的关键环节开展现场检查,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一是以短期意外险、交强险、大型商业保险和寿险销售等为重点,严肃查处恶性价格竞争、挪用侵占保费和欺诈误导行为,综合整治不诚信行为;二是加大对专业中介机构以及兼业代理机构合规经营情况的现场检查力度;三是强化后续监管,对出现问题的公司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四是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探索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保监局将依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从根源上治理各类违法违规市场行为。
2、加强保险分公司治理结构监管。一是加强对分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性、执行有效性、管控严密性的分析评价,并将其作为日常分类监管的重要内容;二是开展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专项检查,摸清各公司内控状况,督促各公司查找薄弱环节,明确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三是强化高管人员履行职责全过程监管,在加强任前资格审查的同时,更注重任期的尽职监管,进一步完善高管人员问责制度,对分支机构严重违规的,要依法追究上一级高管人员的责任。
3、加强偿付能力监管。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要求,我局将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风险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各分支机构财务信息等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检查。保监局将把数据质量审核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假数据、假报表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综合运用多种风险监测指标,通过横向和纵向对比,跟踪分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加强风险动态预警监测,强化经营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苗头,防止经营性风险转化为偿付能力风险。
4、加大信访投诉热点的监管力度,维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一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严肃查处被保险人反映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坚决打击各类侵害投保人利益的行为;二是加强重点案件的跟踪调查,掌握保险市场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加强对信访处理不力、欺诈误导案件频发公司的监管,避免群体上访事件发生;三是加强信息披露,通过公众监督促进保险公司切实改善服务质量。保险行业协会和各保险机构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疏通群众信访渠道,妥善处理各类投诉纠纷,着力从源头化解矛盾。
5、加强行业自身建设,夯实长远发展基础。继续支持行业协会落实车险自律公约,鼓励行业协会在更多领域开展自律,维护公平合理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完善交强险信息平台,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多方力量支持行业发展;继续加强保险理论研究,为天津保险发展提供更多理论支持。
同志们,做好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坚持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监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努力开创天津保险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