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监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的跟踪监督,建立财产保险公司停业整顿后复业验收制度,规范复业验收工作程序,保障行政处罚效果。制订了《关于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进行复业验收的工作流程》,明确了单证领用、回销及实物库存情况,财务系统保费收入、应收保费与预收保费明细账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检查重点,开展全面复查。此外,在验收被处罚基层机构同时对其分公司进行同步复查,采取信息“同步沟通、相互核对”的方式,形成对同一公司不同层级机构的联动验收。对验收中发现公司整改不力等情况,验收工作立即转为现场检查,并依法迅速做出处理,做到“即查即处”,强化市场震慑作用,维护行政处罚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