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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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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改革试验区 滨海全面创新
  2008-05-14

   ——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副局长王金铎   

  11月14日,天津市政府与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定位天津滨海新区为继深圳特区、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带动区域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创新发展是实现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专家分析,《意见》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建设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有助于探索区域创新发展的新模式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为全国下一步保险改革发展探索新路。

  根据《意见》,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增强市场发展活力;推进保险业务创新,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拓宽资金运用领域,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创造优良发展环境。如何“将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建设成为体制完善、机制灵活、运转协调、政策配套、充满活力的试验基地,逐步实现保险机构运行高效、保险产品丰富多样、保险服务诚信规范、保险风险有效防范、保险功能充分发挥的创新发展目标”,带着这样一些问题,记者走访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副局长王金铎。作为监管部门的管理者、资深的保险行业研究者,王金铎分析了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建立的背景、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主要内容,以及我市保险业创新发展的趋势。

   

  “区域”“产业”结合 助力滨海保险创新

   

  《经济周刊》:《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出台背景?

  王金铎:《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以及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背景下出台的。也是符合天津经济发展现状和保险行业发展阶段特征的现实选择。

  《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提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作为金融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天津保险行业既面临着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又承担着全面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历史责任。

  从保险业发展现状来看,保险改革试验区的提出是我国保险业改革开放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的现实选择,也是我国改革不断深化,从经济改革走向综合改革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保险业发展实力明显增强,截至2006年末,保险业务年平均增长超过16%,保险业资产规模达到2.01万亿元。然而我国保险业在全面发展、全面开放的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基础薄弱、覆盖面不宽,与国际保险业的差距依旧十分巨大,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与世界平均水平还有很大距离。国情所限,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面铺开。因此,保险改革试验区的提出,符合中国特色的渐进式改革之路。

  天津经济和保险行业发展状况适宜建立保险改革试验区。天津保险业的区位优势和发展特点突出,具备成为试验区的必要条件。保险业在天津滨海新区进行改革创新试点,既可以获得更多资源和市场的支持,还能扩大试验项目的成效,推动周边地区保险业加快发展,促进东部、西部保险市场协调发展。

   

  《经济周刊》: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对滨海新区乃至天津的保险行业、金融行业的发展具有什么意义和深层次的影响?

  王金铎:保险改革试验区设立后,滨海新区和天津保险业可以享受保险企业、保险业务、保险市场、保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先行先试的政策优惠,天津市政府也将对保险行业的创新发展给予大力的政策支持,这将极大的促进天津保险业改革创新、加快发展。

  试验区的设立将起到三个作用:

  第一,引擎作用。目前我国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许多新现象、新问题需要从综合的角度探索改革和解决的思路。而保险改革试验区利用其“资本、信息技术、高级人才和现代经营管理”的极化效应,通过先行先试和自主创新,可以发挥引擎作用,成为推动我国保险业整体改革的发动机。

  第二,示范作用。作为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一个试验基地,保险改革试验区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先行探路、超前探索、积累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并将其中已经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比较成熟的有益经验加以推广。这样不仅可以降低改革成本,而且可以切实发挥保险改革试验区的示范作用,可以利用其成功的“改革试验”,向其他区域展示其先进的市场理念、健全的保险服务体系、规范的保险经营秩序和积极的市场作用,使其他区域可以避免可能的弯路,直接受益于保险改革试验区的成功经验。

  第三,带动作用。依据增长极理论,保险改革试验区通过其扩散效应和示范作用,将其推动力通过一系列联动机制不断地向周围地区发散、辐射,带动周围区域保险业的增长和发展。

  另外,天津保险行业的发展,对于其他金融行业同样具有带动和示范作用。比如,银行网点作为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会因保险产品销售增长而受益;再比如,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和资金运用规模的扩大,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证券发行与交易市场的发展等。

   

  《经济周刊》:《意见》有哪些亮点?其对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助力滨海新区腾飞起到哪些作用?

  王金铎:《意见》是我国恢复保险业以来,第一个由保险监管部门与省级政府共同颁发的推动区域保险发展的重要文件。体现了天津市政府对于保险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中国保监会对于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寄予的深切希望。

  保险改革试验区是一个新事物。是适应保险行业发展阶段的有益探索,也是理论的突破。从区域经济发展和我国的改革实践来看,“试验区”的设立和发展,有着较为广泛的区域经济理论基础,我们认为保险改革试验区设立和建设主要理论依据可以归结为增长极理论和区域创新系统理论。

  基于保险改革试验区所承担的“区域”和“产业”的双重任务,保险改革试验区的创新功能将不可能仅仅局限在保险产品的创新和保险技术的创新,而是要突出“多层次的创新功能”,将重点放在“意识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上,强调通过创新方式实现保险业“保险保障功能、资金融通功能、社会管理功能”职能作用的发挥。

  从文件的内容看来,《意见》深刻阐述了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目的、主要任务以及主要内容和组织领导。文件中明确提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在保险企业、保险业务、保险市场、保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原则上均可以安排在试验区先行先试,以推动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这为天津保险行业创新发展开辟了广阔舞台,是对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给予的最大优惠。在天津市政府和中国保监会的政策支持下,在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积极引导下,广大保险公司要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加快发展。相信天津保险业的创新发展必将焕发出更大的活力,必将对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可以促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保险改革试验区的发展是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战略环节。试验区保险业的不断改革和创新,可以促使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得以充分实现,促使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得以充分发挥。通过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保险保障服务,促进天津和滨海新区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探索保险业创新推动先行先试

   

  《经济周刊》:我国保险业在产品创新方面险种单一,保险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中共天津市委2008年工作要点提出要创新金融产品,培育金融市场,推进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下一步,保监局将在哪些方面推动保险企业进行产品创新?

  王金铎: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同时,由于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行业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产品同质化等。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保险业发展实际,目前中国保监会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保险行业发展的最根本目标。保监会系统已经把保护消费者,即投保人、被保险人等的利益作为改善保险监管、保证行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从监管理念上给予了高度重视。

  在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有利环境下,保监局下一步将引导和推动保险公司完善产品体系,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在具体举措上,一方面我局将研究建立产品创新激励机制,督促公司不断改进产品和改善服务,适应消费者需求。另一方面还将在条件成熟时研究探索在特定领域放松寿险费率管制,在制度上真正形成竞争机制,并通过市场竞争促使公司降低保险产品价格,改善服务,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经济周刊》:目前,在一些保险企业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展业理赔“两张脸”现象,您如何看待这类问题?建立诚信保险业,作为行业监管部门,保监局下一步将有何规划?

  王金铎:这也是如何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在保险行业发展过程中,由于保险产品独有的复杂性,加上部分保险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甚至职业道德不足,引发了一些纠纷。中国保监会对这一问题一直很重视,保险监管部门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监管保险公司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局已经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定为明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下一步将从加强日常监管、推动保险公司加强保险从业人员培训、普及保险知识、提高消费者认知能力等方面入手,进一步保护好消费者利益。

   

  《经济周刊》:目前,我国保险业普遍存在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单一、渠道狭窄的情况。监管部门在资金运用创新方面有何推动方案,进展如何?

  王金铎:近年来,中国保监会在扩大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布了多个新政策。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取得了良好的效益。特别是在今年资本市场大行情中,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效益明显,前三季度保险行业实现投资收益达到2300多亿元。

  根据《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等制度的规定,保险公司不仅可以投资资本市场,还可以间接投资交通、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参股商业银行。保监会还将根据保险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和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本着安全性、收益性等原则,不断研究探索保险资金运用的新途径。

  《意见》中把“拓宽资金运用领域,提高资金运用效益”作为试验区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来将把保险资金投资渤海产业基金试点、保险资金投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保险集团参与天津金融企业改制重组等方面作为重点,推动和支持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运作,探索提高资金运用效益的方式和途径。

   

  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发挥“稳定器”功能

   

  《经济周刊》:《意见》中反复强调“保险监管机构要不断提高引领保险业发展和防范风险的能力”,目前保险企业存在哪些风险?下一步,保监局将如何帮助保险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

  王金铎: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可以说,保险公司每天都在经营着风险。因此,保险行业必须科学有效地防范化解风险,这是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保监会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工作,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保险业的生命线。经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保险业保持了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目前,保险业发展总体上是健康的,没有大的系统性风险。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行业的发展必然要求全行业进一步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保监会目前已经建立了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行为监管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框架,完善了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构筑了防范风险的五道防线;健全了保险监管的规章制度,建立了包括市场准入制度、业务监管制度、资金运用监管制度、高管人员管理制度等在内的保险监管制度体系。

  天津保监局将通过推动保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实施更加有效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帮助保险公司防范化解风险。

   

  《经济周刊》: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您认为保险业应该强化发展哪方面险种?下一步,还将开发哪些险种助力发挥“稳定器”的作用?

  王金铎:保险是利用市场化手段加强社会风险管理的载体。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被誉为“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有利于完善风险防范和救助体系,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险业的改革发展,不仅有利于应对灾害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而且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例如通过政策性保险和保费补贴,政府可以对企业、个人生产生活的支持实现市场化,既增强了对企业和个人的保障,又合理减轻了政府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责任。企业和个人通过商业保险,将自身风险分摊到群体当中,利用市场的力量,可以有效解决个人抗风险能力的不足。

  下一步,我局一方面将继续推进责任险、科技保险以及农村保险的发展,另一方面将采取进一步措施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经济周刊》:根据天津保险业目前的发展状况,按照保监局制定的“十一五”保险业发展规划,到2010年我市各级各类保险服务机构要达到600家,年保费收入超过200亿元,保险密度达到1600元,保险深度达到3.5%,似乎是很艰巨的目标,如何能够推动这个目标得以顺利实现?目前引进多元保险机构的进展如何?《意见》的下发对于建立一个开放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何意义?

  王金铎:保险行业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深入的行业之一。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质以及与人民生活的关系十分密切,保险机构的设立实行了比较严格的准入制度。

  近几年我市引进保险机构取得了一定进展,目前已经有多家保险公司有意在天津建立后援中心。另外,我市保险机构也正在综合经营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

  目前,我市各级各类保险机构共400余家。截至今年11月末,我市保费收入138.4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6.61%。保险市场整体规模呈现快速健康发展态势。这一方面得益于天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另一方面消费者的保险意识也逐步增强。根据国外保险市场发展经验,居民人均收入超过2000美元是保险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的临界点。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十一五”期间我国保险行业面临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意见》的下发对我市保险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天津市政府对于保险业的发展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推动保险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有力的政策支持下,经过天津保险全行业的共同努力,相信天津保险业完成“十一五”期间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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