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保监发〔2007〕85号
厦门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
厦门鑫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已向我局申请解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厦门鑫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机构编码:ZJ350000DL016)。
特此通报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