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融志各承编单位(厦门银行业、保险各机构):
省金融志(1999~2005年)以下相关内容尚未报送的,请各单位于6月底前通过邮件信箱报送:fjjrz@163.com;如无相关内容可报送的,也需以函件形式说明并加盖单位印章(办公室印章亦可),传真至省金融志编辑室0591-87829357。
“1999~2005年单位或个人受省级以上表彰情况”具体报送内容见附表1、表2,注意事项:
1.必须以表彰文件或实物(奖牌、奖状、证书)作依据,对“受表彰单位与个人”各项情况逐一进行核对后报送。
2.所受表彰应是省级以上(含省级),即原金融工委、国家部委(工、青、妇)、省政府、省总工会、总行(总公司)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单项工作表彰除外。
3.按年度顺序填列。时间(颁奖时间)指的受表彰年度,而不是发文或颁奖时间。
4.受表彰的单位名称、荣誉称号、颁奖单位名称须规范,并使用受表彰时的全称,不能用简称;受表彰单位统计至分支机构,需列出具体的单位名称。
省金融志编辑室联系人:郭婧琳联系及传真电话:0591-87829357
福建省金融志编辑室 2008/6/11
附件:表彰情况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