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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08年一季度保险中介市场运行状况分析报告
  2008-09-27

  一、厦门保险业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3月底,厦门市共有省级分公司15家,中心支公司4家,支公司37家,营销服务部50家,机构总量达107家。全市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3.95亿元,同比增长48.41%,保费收入增长率位列全国第十七,全国单列市第三;其中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4.39亿元,同比增长20.24%;寿保公司实现保费收入9.56亿元,同比增长66.27%。

  二、保险中介市场运行状况

  (一)市场主体情况

  1、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一季度,全市新设3个保险专业代理分支机构。截至3月底,全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主体27家,其中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法人机构分别为12家、3家、4家,代理、经纪分支机构分别达7家、8家,公估公司无分支机构;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法人机构注册资本分别为900万元、1500万元、500万元,总资产分别为1015.42万元、1715.18万元、1096.25万元。

  2、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截至3月底,全市保险兼业代理机构655家(扣除保险公司上报的银行、邮政储蓄机构的重复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14家。从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行业分布数量情况看,以银行为最多,达326家,占49.77%,其他依次为车商(155家)、邮政(49家)、航空(13家)、其它(112家)。

  3、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截至3月底,全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共有从业人员405人,同比增加83人。其中代理公司从业人员281人,持证率为68%;经纪公司从业人员73人,持证率为53%;公估公司从业人员52人,持证率为56%。其中厦门廉承代理、华夏联合代理、裕欣经纪、北京联合经纪、中人经纪、正达兴公估等公司持证率低于50%,我局已责令其从业人员参加资格考试。

  4、保险营销员。截至3月底,全市产寿险保险公司共有保险营销员10705人,持证率达100%。其中寿险公司营销员10309人,产险公司营销员396人。

  (二)业务开展情况:

  一季度,全市共实现保费收入13.95亿元,其中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的保费收入为11.35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81.36%,比去年同期上升3.12个百分点。

  1.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增减不一。

  (1)保险代理机构业务量小幅减少。一季度,专业代理机构共实现代理保费3750.07万元,同比减少680.17万元,下降15.35%。主要原因在于南强同科等公司主营的船舶险等险种存在季节性保费收入不平衡的情况。

   

  图表1. 一季度代理保费规模前3位的机构情况表

  序号

  公 司

  代理保费(万元)

  1

  厦门天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868.18

  2

  厦门惠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509.57

  3

  厦门廉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253.83

   

  (2)保险经纪机构业务量翻倍增长。一季度,经纪机构共实现经纪保费2832.52万元,同比增加1558.72万元,增长122.37%。经纪业务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新成立的九州联合(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裕欣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业务发展较快,一季度分别实现经纪保费773.17万元、309.34万元;北京世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加快业务转型,从车险业务为主转向大型工程险业务为主,业务量增长较快,一季度实现经纪保费541.23万元,同比增加359.09万元。

  图表2. 一季度经纪保费前3位的机构情况表

  序号

  公司

  经纪保费(万元)

  1

  富邦国际(厦门)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946.99

  2

  九州联合(北京)保险经纪

  773.17

  3

  北京世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541.23

   

  (3)保险公估机构业务量略有增长。一季度,保险公估机构共实现估损金额1205.77万元,同比增加42.99万元,增长3.70%。厦门金富源保险公估抓好船舶险、财产险、货运险等公估业务的专业化经营,一季度实现估损金额为319.30万元,同比增长126.45%,业务增长迅速。

  图表3. 一季度估损金额前3位的机构情况表

  序号

  公司

  估损金额(万元)

  1

  厦门正达兴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417.20

  2

  厦门金富源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319.30

  3

  厦门通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310.27

   

  2.保险兼业代理渠道业务发展迅猛。一季度,全市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共实现代理保费4.10亿元,同比增加2.64亿元,增长180.62%。兼业代理保费占全市总保费收入比重为29.34%。其中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产险保费收入1.34亿元,同比增加0.45亿元,增长50.85%;实现寿险保费收入2.75亿元,同比增加2.18亿元,增长383.58%。各类兼业代理机构今年与去年同期业务量对比情况表如图表4、图表5:

  图表4:2008年一季度产险类兼业代理机构保费情况对比表

  类别

  2007年一季度(万元)

  2008年一季度(万元)

  变化百分比(%)

  银行

  1757.95

  1433.65

  -18.44%

  邮政

  0.00

  0.00

  0

  铁路

  0.00

  0.00

  0

  航空

  0.00

  1.44

  100%

  车商

  4872.36

  7775.39

  59.59%

  其他

  2275.68

  4224.00

  85.67%

  合计

  8905.99

  13434.48

  50.85%

  图表5:2008年一季度寿险类兼业代理机构保费情况对比表

  类别

  2007年一季度(万元)

  2008年一季度(万元)

  变化百分比(%)

  银行

  3566.11

  23399.18

  556.17%

  邮政

  1591.33

  3796.79

  138.59%

  铁路

  0.00

  0.00

  0

  航空

  3.61

  23.36

  547.09%

  车商

  0.00

  0.00

  0

  其他

  533.07

  316.48

  -40.71%

  合计

  5694.12

  27535.81

  383.58%

  3.保险营销员实现代理保费增长较快。一季度,全市保险营销员共实现代理保费6.59亿元,同比增加2.15亿元,增长48.42%。营销员实现保费收入占全市总保费收入的47.24%。其中保险营销员实现寿险保费收入5.16亿元,同比增加1.28亿元,增长33.05%;实现产险保费收入1.43亿元,同比增加0.86亿元,增长153.09%。

  (三)经济效益情况

  1.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营业利润总体略有赢利。一季度,全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营业利润总体赢利38万元,其中保险代理亏损15.33万元、保险经纪亏损12.19万元、保险公估赢利65.8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保险代理市场竞争激烈,保险产品价格透明,导致保险代理公司的手续费、营业成本等费用支出加大;二是九州联合等部分新设保险经纪机构在业务较快增长的同时成本支出较大,导致亏损较多;三是保险公估机构加强经营管理和成本核算,赢利增多,主要是通达公估强化经营管理,一季度获得利润67.96万元,同比增长142.71%。正达兴公估加强人员管理和成本核算,同比减亏18.42万元。

  2.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手续费率比去年同期略有下降。一季度,全市保险兼业机构共实现代理保费4.10亿元,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0.21亿元,手续费率为5.09%,同比下降0.18个百分点。其中兼业代理机构代理产险手续费收入1444.03万元,手续费率为10.75%,同比上升4.34个百分点;代理寿险手续费收入640.34万元,手续费率为2.33%,同比下降1.14个百分点。

  三、保险中介监管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工作情况。一季度,我局未批设新的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核准天地安保险代理公司股东增资,依健代理同安分公司、思明营业部和天地安代理营业一部设立,天地安副总经理林秋霞任职及宝顺行代理公司动用保证金等事宜。对新设的89家兼业代理机构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真实性,并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赴北京向中介部汇报翼华科技网络代理业务情况,探讨引进外资保险代理机构事宜。

  (二)加强诚信,促进保险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一是与厦门市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领导小组联系,完成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信息进入“厦门中介信用网”的收集和录入工作,加强保险中介市场的社会监督。二是到厦门市国、地税局商谈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培训事宜,争取了培训名额,组织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近百人参加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三是指导协会开展“保险营销专业委员会”成立各项筹备事宜;积极部署厦门市“十佳”保险营销员评比活动。

  (三)强化监管,促进保险中介市场规范发展。一是强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部审计。通过议标方式确定专业中介机构外部审计单位并对其进行培训,严格按照保监会《保险中介机构处部审计指引》对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二是规范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的管理。到中国人寿、太保寿险等部分寿险公司了解代理制营销员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司对营销员的日常管理。三是组织开展一季度保险经纪、公估人电子化考试工作。经纪人合格率67%,公估人合格率57%,均高于2007年笔试合格率。四是对3家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进行现场核查,了解申请机构情况,及时发现保险公司代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下一阶段中介监管工作安排

  (一)扎实推进保险中介市场监管的基础建设

  1、在制度建设方面,组织学习并实施即将修订出台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确保市场主体学法、懂法、守法;坚持扶优限劣原则,推进兼业代理机构监管制度改革。

  2在健全社会监督方面,根据保监会统一部署,配合保险中介社会评价体系的建立工作。继续参与“厦门市企业与中介机构信用网”建设,完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和奖惩信息登记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完成保险营销员信息系统联网改造工作,完善营销员奖惩信息的建立和披露工作。

  二)加强对被保险人和保险合作方权益的保护

  1、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以保护被保险人和保险合作方权益为重点,对辖内部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深化与工商、银监等部门的协作监管机制,继续联合开展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现场检查。

  2、指导和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对其代理人的管理。敦促保险公司站在保险风险承担者的立场上,改进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委托代理关系,加强对保险营销员、保险专兼业代理机构的渠道管理,逐步建立保险销售和保险事故索赔的服务规范,防范化解市场风险。

  (三)加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1、加强对保险营销员的管理。充分发挥保险营销员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加快建立保险营销员诚信档案,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发挥社会监督机制的作用。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加快设立保险营销专业委员会,认真开展2007-2008年度十佳优秀寿险营销员评比活动。

  2、加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管理。继续严格执行保险营销员全员持证上岗和挂牌展业制度。加大经纪、公估人电子化考试力度,确保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在年底前实现100%持证上岗。稳步推进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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