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监局下发《关于做好寿险保费零现金缴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2008年6月1日起在厦门地区实行寿险保费零现金缴费管理,公司不再授权保险营销员收取现金;二是公司要为客户提供银行转账代扣、银行网点代收、公司网点POS机刷卡、网上银行支付等多种非现金缴费方式;三是公司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向保险营销员发放暂收收据和收款收据,已发放的必须在2008年6月1日前回收清理;四是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在投保提示书上增加“在厦门地区销售寿险产品时,保险公司未授权保险营销员向您收取现金,您可通过授权银行转账代扣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险费”的提示,2008年6月1日起启用新投保提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