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保监复〔2008〕72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集美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太平寿厦[2008]1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集美支公司开业。
二、该支公司仅限于在厦门市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三、批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集美支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东路27号金融大厦502及503。
请持本批复向厦门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