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保监复〔2008〕609号
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设立维西、德钦等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维西、德钦等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永保云字〔2008〕48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维西营销服务部、德钦营销服务部和迪庆经济开发区营销服务部。机构地址、营业范围和负责人见《营销服务部批准清单》(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加强对该营销服务部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按照《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三、请持本批复及填写完整的《保险营销服务部验收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样式见保监云发〔2003〕326号文件)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营业。
此复
附件:营销服务部批准清单
二○○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