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保监复〔2008〕566号
关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延期筹建春城支公司的批复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延长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春城支公司筹建期的请示》(华保滇字[2008]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延期筹建春城支公司。
二、上述支公司筹建期可延长3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我局原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
三、上述支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我局提出支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