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保监许字〔2008〕第487号
申请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 你公司《关于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沿江镇营销服务部的申请》(泰康浙发[2008]第055号)符合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设立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如下:一、同意你公司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沿江镇营销服务部;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临海市沿江镇水洋大道28号。
2008 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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