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渝保险公司:
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及《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等10家单位近期上报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及其代理险种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应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人代理保险业务的管理和指导,及时向保险兼业代理人送达我局的监管提示,并通知保险兼业代理人按照《关于重庆市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业务监管费缴纳有关事宜的通知》(渝保监中介〔2008〕2号)要求缴纳保险业务监管费,督促其依法开展业务。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兼业代理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