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王紫光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安邦发〔2007〕199号)及有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王紫光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