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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海保监局局长侯建新在全省保险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2007-02-10

    青保监发〔2007〕29号

   

   

  关于印发青海保监局局长侯建新在全省保险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辖内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省保险行业协会:

  2007年2月8日,青海保监局组织召开2007年全省保险工作会议。会上,青海保监局局长侯建新做了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2006年全省保险工作,深刻分析了当前青海保险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并对2007年工作任务做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各级分支机构,并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传达学习的情况及提出的具体贯彻意见,请于2007年2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青海保监局办公室。

   

   

   

  二OO七年二月九日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推进青海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全面提高服务和谐青海建设的能力

   

         ——青海保监局局长侯建新在2007年全省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2月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总结我省2006年保险工作,分析保险业发展形势,部署2007年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推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和谐青海建设。

  这次会议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会前省政府领导专门听取了汇报,并召开了保险工作座谈会,就开好这次会议以及做好今后的保险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这对我们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抓紧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青海保监局讲三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2006年的青海保险工作

  2006年是我国保险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青海保险业取得较好成绩的一年。保险业的发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保险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保险服务和谐青海建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保险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2006年,青海保险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速度、效益、诚信、规范”的八字方针,实现了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服务网络逐步扩大、业务结构不断优化、中介业务较快发展、经营效益稳步提升的良好发展势头。

  业务规模稳步增长。2006年实现保费收入87242.37万元,同比增长11.02%。其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40673.43万元,增长14.41%;寿险保费收入38229.64万元,增长6.16%;健康险保费收入5173.01万元,增长16.19%;意外险保费收入3166.29万元,增长23.27%。保险深度为1.38%,保险密度为159元。

  服务网络逐步扩大。2006年,安邦财产保险、阳光财产保险公司以及长安保险经纪、北京联合保险经纪公司在青海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扩充了保险服务机构。与此同时,保险公司新增设营销服务部17家,其中新增乡镇保险营销服务机构1家;新增保险兼业代理机构60家。截至目前,青海省保险公司主体7家,分支机构145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6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12家;保险营销员3050人。

  业务结构不断优化。财产险公司在机动车险增长21.38%的同时,实现非车险业务保费收入13426.68万元,同比增长3.33%。其中工程险、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分别增长108.72%、18.02%、39.52%。寿险公司更加重视内含价值和长期稳健发展,寿险标准保费达11132.98万元,同比增长34.03%,新单规模保费折标率较以前年度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寿险续期业务实现了13.55%的较快增长,高于寿险业务增幅7.39个百分点;新单期缴保费收入增长44.93%,占新单业务的46.6%,同比提高了15.84个百分点。

  中介业务较快发展。2006年,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59785.48万元,同比增长12.53%,占全省保费收入的68.53%。其中,通过保险营销员实现保费收入38216.38万元,增长25.92%,占全省保费收入的43.8%,占中介渠道业务的63.92%;通过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实现保费收入4454.31万元,增长35.5%,占全省保费收入的5.11%,占中介渠道业务的7.45%,其中通过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319.94万元,增长207.23%;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7114.79万元,占全省保费收入的19.62%,占中介渠道业务的28.63%。

  经营效益稳步提升。截至2006年末,全省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达213102.03万元,同比增长13.9%。实现承保利润2664.85万元,同比增长44.22%。保险公司上缴各项税金2549.35万元,同比增长16.08%。

  (二)保险服务和谐青海建设的功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2006年,保险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有所拓宽、保险渗透力逐步增强,并在一些重点业务领域取得突破发展,保险服务和谐青海建设的能力得到提高。

  提供保险保障,服务青海经济社会发展。2006年,全省保险公司累计承担1480.07亿元的保险责任,支付各项赔给付款31226.92万元。其中承担财产保险责任822.51亿元,赔款支出17824.92万元;为142万人次提供了657.56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赔给付支出13402万元。

  发展农业保险,服务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承保乐都县蔬菜日光温棚3000栋,承担风险责任额600万元,实现保费收入30万元,支付赔款21.5万元。发展农用车保险,承保各类农用车辆9284辆,较上年增加8388辆,承保金额4.72亿元,保费收入718.5万元,是上年的20余倍,支付赔款17.32万元。同时,积极推动县域寿险业务发展,增设了乡镇保险营销服务机构,拓展农村保险服务渠道,为广大农牧民提供了意外伤害、健康、养老等保险服务。

  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平安青海建设。2006年,全省保险业重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着力发展涉及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在发展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面取得新进展。责任保险方面,发展道路承运人责任险,保险金额67.53亿元,增长5.98倍,赔款366.2万元;发展旅行社责任险,保险金额2.54亿元,增长34.39%,赔款13.79万元;发展校方责任险,为6500名学生和290名教师提供保险责任17.55亿元,增长8.43倍;发展煤炭行业雇主责任险,保险金额1.78亿元,增长95.6%,赔款88.5万元;实施交强险制度,承保机动车50671辆,保险金额30.55亿元,赔款80.95万元;开展火灾公众责任险,保险金额0.23亿元。意外伤害保险方面,发展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53.57亿元,同比增长3.28倍,赔款288.9万元;发展旅游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64.95亿元,增长2.89倍,赔款21.26万元;发展危化行业团体人身意外险,保险金额0.16亿元。

  (三)保险业的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实施,为保险业带来了极好的发展机遇。青海保险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舆论环境不断优化,政府、行业、社会共谋保险业发展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

  政策环境方面。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及时研究制定印发了《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大对保险业的政策支持和宣传力度,确定了重点领域保险业务发展政策,对加快青海保险业改革发展,提高服务和谐青海建设能力提出具体要求。省政府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政策的出台对促进青海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重大影响。与此同时,青海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对保险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省委副书记骆惠宁,副省长徐福顺先后多次对保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马福海、副省长徐福顺还先后深入青海保监局和保险公司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指导保险工作,极大地鼓舞了全行业加快发展的热情,进一步坚定了全省保险业“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的信心和决心。

  社会环境方面。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文件得到了全省各行各业的积极响应,全社会关注保险、共同推动保险业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2006年,在青海保监局的主动沟通协调和积极引导下,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与保险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进行社会管理,为保险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围绕构建安全生产领域保险保障体制,与省建设厅、交通厅共同推动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道路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与省安监局、煤监局共同研究制定了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提出了发展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的具体意见,并联合召开了全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商业保险工作会议;围绕加强旅游业安全保障,与省旅游局共同制定了旅游业保险制度,将保险纳入旅游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围绕健全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事故防范和救助体系,与省公安厅消防局共同制定了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并确定由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在西宁和海西地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围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施,与省公安厅及交警总队多次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联合开展了推动、宣传和检查工作;省教育厅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建立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的意见》,组织召开了全省教育行业保险推动工作会议。

  舆论环境方面。2006年,省内新闻媒体普遍加大了对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力度,积极宣传保险知识,青海电视台开办了《保险一点通》专题节目,每天两次滚动播放;青海交通音乐广播电台多次邀请青海保监局和保险公司的同志做客专题节目,或进行电话连线专题现场采访播报;许多报刊媒体主动采编稿件大量介绍保险知识,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和高度关注。各新闻单位普遍加大了对保险的正面宣传力度,保险业的社会形象得以提升。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仅省内报刊媒体报道青海保险工作及宣传保险知识的稿件超过100篇,是上年同期的2倍。

  (四)保险行业基础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006年,全省保险业更加重视基础工作,在加强行业基础建设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制定发展规划。青海保监局组织制定发布了《青海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各家保险机构也相应研究制定了本公司的发展规划,确定了青海保险业和各保险机构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措施,形成了青海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纲要 。针对我省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问题,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快青海省专业保险中介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确立了加快专业保险中介业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

  改善经营管理。各保险机构进一步改善了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和安邦财险青海分公司全面整合分支机构和人力资源,积极推行扁平化管理;人保财险青海省分公司按产品线重新设置组织架构,重点加强产品开发、市场营销、服务等方面的力量;平安产险青海分公司、平安寿险青海分公司、新华人寿青海分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营销人员的培训和品质管理,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激励机制。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执行力,内控管理不断得到加强。

  推进诚信建设。诚信建设是保险业发展的生命线。2006年,各保险机构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对照保险诚信的基本要求,联系各自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了诚信服务达标和诚信评议活动,采取保险机构自查自评、保险行业协会考评、青海保监局指导检查和把关以及社会公众调查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保险业的诚信服务工作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检阅。组织开展了保险业“双先”评比表彰、学习宣传活动,组织诚信服务标兵代表在西宁、海东、海南和格尔木进行了巡回演讲,宣传了诚信意识,传播了行业文化。组织开展了全省保险诚信建设情况专项检查,促使全行业的诚信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保险机构把加强诚信、改进服务作为促进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推行特色服务品牌,改进和规范服务流程,增设和细化服务项目,提高理赔效率,重视信访投诉处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加强保险宣传。各保险机构在全省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保险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 “三进入”活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8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为普及宣传保险知识、树立保险行业形象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坚持定期召开保险宣传联络员座谈会,按季发布宣传要点,密切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地加大保险宣传力度。

  强化行业自律。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并组织实施了《青海省银行邮政代理人身保险业务行业自律公约》、《青海省保险营销员展业行为规范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保险业务及保险营销员展业行为等方面的自律公约,进一步完善了行业自律机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行业诚信建设活动,在加强全行业诚信建设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行业协会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较好地履行了“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和宣传”的工作职责。

  查纠商业贿赂。全省保险行业按照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安排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在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了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初步建立了反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险监管效能不断提高

  2006年,青海保监局坚持引领发展和防范风险“两手抓”的监管思路,在推动发展的同时不放松防范风险,在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和市场行为监管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修订了十余项涉及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高管人员以及保险产品管理等方面的监管操作规程,使监管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建立保险机构法律法规培训制度,举办了首期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干部培训班,对全辖保险机构半数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集中培训,并组织进行了考核测试。建立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核准培训机构资格,对部分中介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制定实施了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及证书管理的相关制度。研究探索建立保险机构分类监管制度,为今后实施分类监管作了一定的基础工作。

  强化监督检查。2006年,青海保监局共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和投诉检查等各类现场检查24次,派出25个检查小组100人次,检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46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4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2家。对3家机构、4名高管人员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吊销经营许可证1家, 对2家机构、4名高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6万元和3.5万元。下达《监管函》63份,进行高管人员监管谈话9人次。实施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季度分析报告和例会制度,强化非现场跟踪分析和监测,及时发现和督导保险机构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业务发展和市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有效地维护了保险市场秩序。

  重视信访投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三级信访投诉案件处理、协调、反馈工作机制,坚持按季通报制度,发布风险提示,及时妥善处理信访投诉18件,维护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同志们,过去的一年,青海保险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中国保监会的正确领导是分不开的,与青海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是分不开的,与全省保险系统上下同心协力、辛勤工作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青海保监局对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向各位与会代表并通过你们向长期战斗在保险业第一线的全体员工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二、当前我省保险业的发展形势

  (一)我省保险业发展的有利形势

  宏观政策为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国务院和青海省政府制定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全面认识保险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功能作用;将进一步引导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把保险业发展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积极主动地引入保险机制进行社会管理,政府、行业、社会共谋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将会进一步优化。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机遇。2006年,我省经济发展呈现出速度较快、效益较好、结构改善、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开始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2007年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5%以上,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全省将进一步加快以交通、电力、水利工程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优势资源的开发,制定并出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相关政策,重点发展富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旅游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都为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机遇。

  保险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已具备一定的基础。一是我省保险业保持了较好发展势头。“十五”以来,我省保险业发展实力明显增强,保险业务收入增速年均超过13%,保险业总资产是2002年的2倍,保险密度从2000年的83.19元增加到159元,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二是我省保险市场主体增加,机构布局日趋合理,以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兼业代理机构为载体的保险中介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将进一步促进市场有效竞争,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三是保险机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将促进辖内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进一步提高。四是行政审批制度和保险产品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将赋予保险公司更多产品开发自主权,必将激发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积极性,不断推出更加贴近市场和满足社会多样化、多层次需求的保险产品。五是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效,为今后保险业务持续协调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六是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以政府监管、企业内控、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保险风险防范体系逐步健全,将进一步为保险业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二)当前青海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一方面,我省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全国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全国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8%,而我省仅为1.38%;人均保费全国平均为431.3元,我省仅为159元;全国保险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的3.1%,我省为2.36%;我省保险业务增速低于全国3.38个百分点,低于西部地区9.68个百分点,在12个西部省市区中排名11位。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普遍存在粗放经营问题,集约经营和内涵式增长的能力不强;管理水平较低,经营成本不断攀升;依靠简单的价格和手续费竞争占领市场,行业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对保险资源的开发利用比较粗放,严重影响了行业的整体发展。

  保险业发展结构不尽合理。保险业的区域结构、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尚难以满足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保险公司处理传统业务与新业务,保障型产品与投资型产品,短期性业务与长期性业务等方面关系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保险业创新能力薄弱。一方面,青海保险业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方面能力明显不足。另一方面,保险机构新业务拓展能力不强,青海保监局近年来与有关部门就推动相关保险业务的发展联合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制度,但保险经营机构后续跟进工作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业务的发展。

  保险业服务水平不高。目前青海保险业的服务水平离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保险业的服务水平尚难以得到社会的完全认可,特别是现实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误导欺诈、拖赔惜赔、弄虚作假等不讲诚信的行为,破坏了行业信誉,影响了行业形象。与此同时,保险机构内部管控力度不强、保险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不切实履行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职责等问题,也影响了青海保险业的诚信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保险机构经营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突出反映为部分保险公司在业务竞争中不严格执行报批的条款费率、违规支付手续费、违规批单退费、变相降低费率、坐扣保费;部分保险公司在新业务拓展和大型保险业务招投标过程中诚信严重缺失,不遵循行业自律公约,随意承诺或给予条款以外的费率优惠及其他利益;部分保险机构利用中介业务发票、甚至私自开具中介发票套取费用等等。

  保险人才短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受青海环境条件差、经济发展落后和公司经营难度大等因素的影响,保险机构难以吸引急需的管理、销售等人才,加之人力资源开发不足、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制约了保险创新与发展。

  保险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工作事前、事中监管和动态监管不足,监管方式和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监管力量不足,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尚不能完全适应保险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07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探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中国保险发展之路,应当坚持“六个必须”,着力解决保险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即,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保险业发展全局;必须始终坚持把服务最广大人民群众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始终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保险业前进中的问题;必须把加强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作为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坚持把建设创新型行业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始终坚持把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作为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动力。这“六个必须”既是对我国保险业发展经验的高度总结,同时也是解决保险业历史积累和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这“六个必须”对于我们解决当前青海保险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这就要求全省保险业,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领会“六个必须”的深刻内涵,以“六个必须”为指导,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形势,冷静对待成绩,充分认清问题,既要认真解决老问题,更要认真发现和解决保险业发展前进道路上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省保险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三、2007年青海保险工作任务

  2007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相关文件精神至关重要的一年,也是实施青海保险业“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今年,青海保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的实施意见以及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速度、效益、诚信、规范的发展方针,大力拓宽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推进保险创新、调整优化结构,加强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行业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努力实现青海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和谐青海建设。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我们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拓宽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服务构建和谐青海的能力

  要充分利用当前政府、行业和社会共谋保险业发展,保险业发展环境趋好的有利时机,发挥全行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结合青海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大力发展各类保险业务。

  大力发展财产保险业务,服务青海经济建设。围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提供配套的保险服务。围绕水电、石油天然气、盐湖化工、有色金属等支柱产业以及冶金、医药、畜产品加工、建材等优势产业的发展,大力拓展企财险、货运险、责任险等财产保险业务。进一步搞好大型国有企业保险服务,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重视开发和提供适应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保险产品,帮助其提高抗风险能力。稳步发展住房、汽车消费信贷保险,促进消费增长。

  着力推动三农保险,服务新农村新牧区建设。2007年青海省政府将进一步发挥资金支持、技术服务、销售网络的引导支持作用,着力建设良种支撑、标准化生产、效益突出的现代农牧业,把高原绿色牛羊生产培育成主导和支柱产业,把油料、马铃薯、豆类、反季节蔬菜、中藏药等培育成特色优势产业,计划新建日光节能温棚1.1万栋,畜用暖棚5000栋,建设作物特种专业村100个以上。保险机构要紧紧抓住青海宏观经济政策向“三农”倾斜的有利时机,着力解决近两年来农业保险拓展方面存在的关键问题,大力宣传、多方谋略、下大力气争取政府在农业保险方面的支持,推动政策性农牧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围绕城镇郊区失地农民、生态移民安置和农民外出务工等,大力发展农牧民养老、健康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进一步做好农村寿险业务的试点和推动工作,确保青海农村寿险业务的健康发展。要针对农牧民的需求,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牧业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产品,建立适合农牧业保险的服务网络和销售渠道,为农牧民群众提供灵活、方便、快捷的保险服务。

  进一步发展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平安青海建设。紧紧抓住青海保监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推动相关保险业务的有利时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明确进度,加强考核,加快发展建筑、交通、安全、旅游、教育等行业的意外伤害保险和责任保险业务,力争取得进一步的突破。积极推动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继续加强与有关厅局的沟通协调,拓宽责任保险的发展领域和空间。继续做好交强险业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密切关注并及时处理交强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建立交通事故信息共享平台和协调处理工作机制,确保交强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大力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加快发展个人、团体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等业务。推动健康保险业务发展,大力发展大病补充等各类健康保险业务。积极探索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

  (二)推进保险创新,调整优化结构,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创新是保险业实现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关键。2007年,我们要着眼于青海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坚定不移地推进保险创新,调整优化结构,不断增强保险业发展的后劲。

  调整保险市场结构,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创新力强、功能互补、多元发展的保险市场体系。积极引进新的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和服务专业化格局的形成,提高市场主体整体运营效能。引导和支持保险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对现有机构进行合理整合和布局。统筹发展城镇、农村、牧区保险市场,拓展农牧区保险服务网络,进一步向县以下小城镇和农牧区延伸保险服务机构。重视少数民族保险市场开发,努力提供适合少数民族需求和承受能力的保险服务。培育和完善保险中介服务体系,支持适应市场需要、有发展潜力和经营管理规范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发挥其功能作用,提高业务拓展力和渗透力。进一步规范兼业代理行为,加强银行、邮政与保险业的合作,积极探索深层次合作的途径和方式,利用各类兼业代理机构的网络优势,推动保险业务向纵深发展,进而扩大保险覆盖面。

  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大力推进保险产品大众化,根据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和购买能力,开发保障适度、价格合理、手续简便的保险产品。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险企业拥有的各种资源,针对青海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推出适应性保险产品,解决保险产品与业务发展不匹配的问题,以满足各领域、各层次的保险需求,力求在产品创新中实现结构调整和业务可持续发展。

  创新和改善保险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保险业作为金融服务行业,服务贯穿于业务经营的全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对保险业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必须切实把“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与青海地理、人文环境相适应的保险营销方式,拓宽营销渠道,不断完善服务体系。规范传统的销售渠道,降低销售成本,让消费者得到实惠。积极探索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新的销售方式。切实加强对客户的售前、售中、售后的全过程服务,做好各种延伸服务,不断提高承保效率,加快理赔速度,保证咨询投诉处理工作质量,并切实落实客户回访制度,努力为客户提供全面、方便、快捷的服务,以诚信和优质服务培育忠实的客户群。

  (三)加强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切实保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

  2007年,保险监管工作以加强高管人员管理和市场行为监管为重点,着力解决市场秩序和行业诚信的突出问题,防范化解保险业存在的风险隐患,促进我省保险业综合实力、竞争

  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

  强化高管人员管理,健全责任追究制。严把高管人员资格审查关,让具有良好政治修养、道德水准和专业素质的人才进入保险机构高级管理层。认真落实高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其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建立健全高管人员风险提示制度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对行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高管人员,要及时进行清理。建立健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制,对造成重大经营风险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公司内控管理,提高内控执行力。加强对保险机构内控建设的规范和指引,督促保险机构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规范业务、财务管理,充分利用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等手段,定期检查和评估业务风险和经营合规性,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控,切实提高内控执行力。

  加强和改善市场行为监管,规范保险经营行为。利用好非现场检查成果,为现场监管提供线索和依据,集中整治理赔难、销售误导、非理性价格竞争和数据不真实等问题,严肃查处虚挂应收保费、虚列营业费用、做假账虚增保费、坐扣保费、违规支付手续费、违规批单退费、利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套取费用、设立帐外帐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专业中介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进行商业贿赂、索要高额手续费、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市场经营管理不善的重点公司、市场秩序较差的重点地区以及违规行为较为突出的重点业务的现场检查力度。加大对市场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同一地区、同一公司多家分支机构存在的共性问题,追究其上级公司和相关高管人员的管理责任。对查处的违规行为实施持续监管和跟踪检查,督促保险机构限期整改。继续实施保险市场季度分析报告和例会制度,深入分析保险业发展规模、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等状况,加强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探索建立分类监管制度,提高监管的实效性。根据保险机构业务特点、经营状况、市场反映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建立分类监管的方法和标准,按照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扶优限劣的指导方针,制定符合我省保险市场特点的分类监管制度,从而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保险统计管理,提高非现场监管的有效性。进一步完善保险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督促保险统计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理顺统计信息管理流程,依据新的会计准则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弄虚作假问题,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保险统计质量。督促保险机构加强保险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安全现场检查力度。

  (四)加强行业自身建设,塑造行业诚信形象,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保险行业自身建设水平的高低,行业整体形象的好坏直接

  影响着全省保险业的发展大局。务必高度重视行业自身建设,为保险业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加强诚信建设,塑造行业诚信形象。继续加强保险机构全员诚信教育,重点抓好各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抓好行业诚信服务达标和诚信评议工作,深入持久地抓好行业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努力培育全行业良好的诚信意识,弘扬全行业良好的诚信风貌。大力推行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行保单售后100%回访制度。加大对各保险机构诚信建设的监督检查和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和完善保险机构及保险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全面实施保险营销员挂牌展业制度,规范保险从业人员展业行为,严肃查处保险市场上出现的各类不讲诚信,破坏行业信誉和行业形象的问题。

  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行业规范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进一步推行行业服务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和自我监督功能,促进保险行业管理的规范化,保证行业内竞争的公平性和充分性。省保险行业协会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针对市场竞争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会员单位意见,畅通交流渠道,组织会员单位做好有关保险业务自律公约的签订,特别是自律公约的履约落实工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在市场竞争中应有的作用。建立保险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加强保险宣传,营造保险业良好发展氛围。充分运用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调动社会和行业两个积极性,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谈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保险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以加强学校保险教育工作为基点,带动全社会保险教育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风险和保险意识。重视发挥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覆盖面广、影响大的优势,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营业网点形象和保险业品牌建设,增强保险消费者的认同感,提升行业公信力。

  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险业发展提供持久的活力。加强保险监管、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保险营销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保险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和人才选用机制,为保险业发展提供持续的智力和动力支持。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保险行业精神风貌

  保险业的作风建设,关系到全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关系到保险业的发展大局,关系到广大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全省保险业要高度重视和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努力培育和树立良好的行业精神风貌。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建设学习型行业。深入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提高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保险工作的能力。认真学习全国金融工作和保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23号文件和青海省政府79号文件精神,提高加快保险业发展和防范风险的能力。认真学习宏观经济知识,正确分析保险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驾驭保险市场的能力。认真学习科技知识,提高运用科技知识促进保险业发展的能力。认真学习社会管理知识,提高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监管的能力。

  培育和树立求真务实、严格管理、艰苦奋斗、团结奉献的良好行业作风。“求真务实”,要求全行业从业人员要密切结合青海保险业发展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影响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严格管理”,就是要严格学习纪律、工作纪律、作风纪律,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优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保险队伍。“艰苦奋斗”,提倡勤俭办事、勤俭立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反对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团结奉献”,要求每一个保险从业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和高管人员要发扬青藏高原精神,讲团结、讲奉献、比贡献,为发展和繁荣青海的保险事业贡献力量。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真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保监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加强廉政教育,完善廉政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认真做好重要举报信访案件的核查处理工作,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密切关注保险业商业贿赂的新动向,完善制度,加强防范,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同志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让我们在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的指引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努力推进青海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词:保险工作会议 领导讲话 通知

  抄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保监会办公厅、派出机构管理部

  抄送:本局局长、副局长、局长助理,各处室,档

  编录:孙浩校对:董丽娟

  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办公室2007年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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