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教综〔2007〕6号
关于加强全省学校保险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州教育局,省属大中专院校,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根据《教育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6]24号),结合青海实际,现就加强全省学校保险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保险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学校保险教育工作是增强国民保险意识,促进保险业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保险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努力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提高运用保险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适应经济社会转型需要,充分利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阵地,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普及保险知识,是增强国民保险意识,促进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学校保险教育工作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效措施。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是最活泼好动又最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阶段,因而也是事故多发期。将保险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加强保险教育,普及风险管理知识,培养造就具有较强保险意识的现代公民,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青少年避险能力的有效措施。
(三)加强学校保险教育工作是夯实保险业发展基础,拓宽保险业发展空间的重要保证。从保险需求的角度看,加强保险教育有利于培养成熟保险消费者,催化潜在保险需求,推动保险长远发展。从保险供给的角度看,加强保险教育有利于为保险业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储备,进而提高保险供给的质量,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强学校保险教育工作是推进教育行业和保险业合作发展的重要途径。教育行业和保险业联合推动学校保险教育工作,搭建了教育部门和保险行业合作的平台,为繁荣全省教育事业,拓宽保险业长远健康发展空间,进而实现跨部门的合作双赢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二、拓宽教育渠道,扩大学校保险教育的覆盖面
要将保险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普遍性的保险教育。高等学校要积极开设相关课程和讲座,引导高校学生学习和掌握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积极发展保险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已开设保险专业的高校要加强保险学科和保险教材建设,提高保险专业教学水平;已具备条件的高校要积极开设保险类必修和选修课程,拓宽保险教育人才培养渠道,为保险业培养更多合格的职业技术人才。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职业指导和素质教育,将保险教育纳入教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增强学生运用保险的能力。中小学要在课程教育中适当渗透保险教育有关的内容,增强中小学生的保险意识。
三、活跃教育方式,增强学校保险教育的实效性
开展学校保险教育要结合学生素质教育,向学生全方位介绍个人及家庭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所面临的风险的种类、特征和危害,介绍基本的防范、化解和转移风险的手段和措施,介绍基础的保险知识。要依托地方教育部门,发挥行业优势,通过开展赠送避险工具、征文活动、编写保险读物、制作宣传片,开发保险课程、赠送保险宣传教育手册等丰富多样、学生喜爱的教育活动,增强保险教育的吸引力。要提供专业支持,采取多种寓教于乐的方式传授风险管理和保险常识,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更新保险教育形式和内容。要提供技术支持,发挥保险业在培训、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技术优势,配合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开发保险教育课程和讲座。通过发掘同学们身边的保险故事,带动家庭成员提高保险意识;通过学校和家庭的作用,结合媒体系列宣传,加大保险基本知识的宣传辐射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保险意识,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的提高。
四、加强保险创新,为发展学校教育提供服务
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参与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组织业内专家免费为学校提供风险诊断、风险排查、风险化解等风险管理顾问服务,帮助学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积极发展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为学生提供保险保障。要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积极探索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提供实习期间的保险保障,积极开发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的信用保证保险以及其他急需的保险产品,有效满足学校和学生的保险需求。各保险机构要不断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使广大师生切实感受保险的积极作用,增强保险意识。针对我省教育行业风险管理的需求,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不断推出适应性保险产品,满足教育行业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切实加强销售服务,提高承保效率,加快理赔速度,做好各种延伸服务,为全省教育行业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保险业与教育部门的合作
加强保险教育是推动保险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和战略性任务,事关保险业繁荣发展的百年大计,需要保险业和有关部门付出长期艰辛的努力。保险业应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研究提出保险人才需求预测和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参与制定本省保险类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方案,支持保险专业课程建设。要积极吸纳保险专业学生实习和就业,为保险教育和保险知识普及提供教学资源支持。建立保险业与教育界合作共建的长效机制,建立协调工作机制,通过选拔派遣义务讲师和校外辅导、帮助培训保险教育师资、提供教具和教学活动支持、组织教师学习有关保险知识等多种方式,帮助学校开展保险教育,丰富教学方式,提高保险教育效果,宣传普及保险知识。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保险教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