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在上海保险业(包括本市各保险中介机构)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下, 2007年上半年保险专业机构信用评级工作圆满完成,分别有13和24家保险中介机构被评为五星级和四星级机构,并在“2008上海保险中介工作会议”上得到表彰。目前,上海保监局及市保险同业公会正策划对评上五星级和四星级机构加强宣传,并向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区县政府和本市各保险公司通报,建议优先选择五星级和四星级机构开展保险业务。
为了促进上海保险中介行业进一步完善“自我约束、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诚信制约机制和“守信获益、失信受惩”的惩戒机制,拟对上海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007年全年度信用状况进行评级。请本市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异地保险经纪公司在沪分支机构、异地保险公估公司在沪分支机构于2008年4月30日前协助完成以下工作:
一、“上海保险中介机构信用评级系统”于2008年4月7日至4月30日开放外部评价模块,凡承诺参加上海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信用评级的机构请明确部门、指定专人在此期间登陆该系统,完成中介自评与同业互评,并引导客户完成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评价。
未承诺参加信用评级的机构也请在此期间登陆该系统完成同业互评。
二、各中介机构可通过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网站上的“电子政务——中介评级”栏目,或通过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网站上的“公会告示”栏目,进入“上海保险中介机构信用评级系统”。该系统IP地址为:61.129.67.89:7001,请各机构开放对该端口的访问限制。
三、各机构登陆用户名为该机构保险中介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的机构编码。
具体操作步骤请见附件《上海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信用评级系统操作说明(保险中介)》。如有问题,可致电38656679(张润)咨询。
上海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信用评级系统操作说明(保险中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