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保监复[2008]31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支公司开业的请示》(沪阳光财险[2007]3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支公司开业。
二、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支公司办公地址为: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东辰大厦1701AB、1709室。
三、支公司应在分公司授权的范围内经营业务。
四、支公司应凭此批复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五、支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法律政策内容可登陆中国保监会和上海保监局网站查询。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