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保监复[2008]259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你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关于奉贤曙光新村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沪发[2008]20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分公司奉贤曙光新村营销服务部由奉贤区奉城镇曙光新村5号房迁至奉贤区川南奉公路9718号,同时更名为奉贤川南奉公路营销服务部。
你分公司应根据《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1号)和《关于做好保险许可证公告的通知》(沪保监发[2007]130号)的要求,办理相关公告事宜。
请持本批复到我局变更《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按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变更手续。
此复
二○○八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