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保监处〔2012〕001号
受处理人:葛和凤
身份证号码:352122197706124222
你在2011年11月30日参加厦门市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期间,由他人代替考试。
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厦门市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我局决定对你作出当次考试成绩无效,禁止3年内参加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行政处理。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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