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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09-04-19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为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阅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及《办法》的规定,中国保监会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一)本单位职能、地址、联系方式、部门设置、办事程序;

  (二)保险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保险业发展规划、信访投诉基本情况以及依法应当公布的保险统计数据;

  (四)保险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

  (五)行政处罚结果;

  (六)经审批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经备案的保险产品目录;

  (七)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重要人事任免;

  (八)工作人员录用计划以及实施情况;

  (九)保险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以及应对情况;

  (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十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以及实施情况;

  (十二)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三)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基本情况;

  (十四)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情况,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件信息;

  (十五)其他应当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是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对外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及《办法》的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时限的,最多可延长15个工作日。

  四、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中国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

  (二)新闻发布会。

  (三)其他媒体。

  五、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一)在保监会网站在线申请。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模块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功能,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保监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后打印成纸质文件,附身份证明材料后以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至保监会。

  (三)口头申请。中国保监会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中国保监会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国保监会根据情况做出以下答复:

  (一)属于中国保监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中国保监会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五)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六)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六、收费

  中国保监会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依法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的标准,结合实际情况,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七、公众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八、联系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邮政编码:100140

  传真:010-66288117

  电子邮箱:zfxxgk@ci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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