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保监复〔2010〕248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皖阳光产险〔2010〕1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阜阳市圣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清单见附件。
二、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及时来我局代为领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并转交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三、你公司须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做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附件:阜阳市圣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清单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阜阳市圣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保险
兼业代理资格核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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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
营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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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阜阳市圣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4120279014105000 |
机动车辆保险 |
阜阳市颍州区锦城香格里拉2号楼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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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阜阳市弘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4120278490700500 |
机动车辆保险 |
阜阳市颍州区河滨路27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