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保监发[2009]47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爱和谊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各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天津众联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已于2009年4月17日有限期届满,没有申请换发。依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我局决定注销该公司《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请各公司注意经营风险,及时终止与该公司的代理关系,清收各种单证及保险费。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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