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保监复[2010]20号
天津天皓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动用保证金的请示》(天皓保代发[2010]第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动用存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账号:0302009129300195662) 的保证金。
此复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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