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保监局采取措施加强银管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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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银行代理人身保险业务经营风险,天津保监局日前从3方面入手加强全市人身保险公司银管员从业行为管理:一是加强银管员资质管理。明确要求银管员应由人身险公司正式员工担任,且必须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各人身险公司是银管员管理主体,要加强银管员录用管控,审慎聘用投诉记录多以及存在诚信问题的银管员。同时,应积极配合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做好银管员行业自律。二是建立银管员从业监管信息系统,对银管员从业信息实施电子化管理。从业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从业档案、培训记录和诚信情况等内容,全面记录银管员从业经历及工作情况,向保险行业、代理人身保险业务的银行公开。条件成熟后,向社会公众公开,并接受社会公众查询、监督。三是统一银管员工作证明。对天津市辖内银管员工作证实行全行业统一制式、统一编号。要求银管员在保险公司营业场所以外履行银管员职责及相关事项时应佩带并主动出示工作证,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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