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保监发[2007]29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现将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拖拉机交强险手册〉印制和赠送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07〕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拖拉机交强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印制和发放工作,推动拖拉机交强险业务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手册》的印制和发放工作,保证拖拉机交强险投保人人手一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联系人:万嵩
联系电话:83831187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