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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保监罚 [2009]6号)
2009-03-12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津保监罚 [2009]6号

  受处罚人名称: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87号明筑轩底商2-4层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陈荣

  经查,2008年,你公司制定了《2008年代理业务客户促销推广方案》,向购买银行代理渠道产品的客户赠送奖品。

  上述事实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决定给予你公司罚款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以下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开户名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开户账号:7231110189800000185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请你公司将相关划款凭据复印件加盖你公司公章后及时报送我局。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注:本文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交被处罚单位,第二联存档,第三联留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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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93号 邮编:300050 电话:(022)2314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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