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保监复[2012]13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卫华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津太保产[2011]8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张卫华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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