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保监公告[2009]第20号
天津瑞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已于2009年11月26日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换发新证。现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五十九条、《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依法注销该公司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机构编号E4D331VTJ,许可证流水号:0000533)。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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